苹果维修店职员盗窃客户账户获刑一年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新浪司法网

  苹果手机维修店店员肖某某维修手机时从客户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转账13万余元。鉴于肖某某如实供述、家属积极退赔同时获得被害人谅解,今天上午(3月12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肖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20171122日至1124日期间,肖某某在苹果手机维修店,以维修手机为由,通过获取被害人刘先生开机密码后开通指纹免密支付等方式,从刘先生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内向其个人账户转款共计130996元。1126日,肖某某家属赔偿刘先生131 000元,刘先生对肖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法制观念淡薄,窃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因肖某某有自首情节,家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故作出以上判决。

  同时指出,道德法则是立身之本,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被告人肖某某本应恪守诚信,对客户尽职尽责,然而其违背诚信利用维修手机之便,窃取钱款,应受道德谴责和刑罚处罚。希望肖某某能够在服刑期间深刻反省,接受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43712494478014489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