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1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

 二OO六年十二月十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

    2、省份证(复印件)、借据

 

注:

    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 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被告是法人、 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起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