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遗嘱

立遗嘱人:XXX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

现居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本遗嘱人由于担心本人去世后,家属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遗嘱人在 XXX(性别: ;出生日期: ;现居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的见证下,立下本遗嘱。

第一条 关于本遗嘱

1.1 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2 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收到任何人的胁迫、欺骗;

1.3 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均为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1.4 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1.5 本遗嘱人其他亲戚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干涉。

第二条 本遗嘱所涉及遗产的概况

本立遗嘱人目前拥有如下财产:

1)本立遗嘱人于 取得了位于 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截止至 银行所存的个人存款 元(币种:人民币)

第三条 财产继承分配

本人去世后,财产继承分配如下:

继承人 (性别: ;出生日期: ;现居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继承

继承人 (性别: ;出生日期: ;现居住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继承

第四条 其他事项

4.1 本遗嘱前述列明的见证人作为执行人,代为执行本遗嘱。执行人出于诚实、信用、勤勉义务执行本遗嘱且经继承人同意所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均由继承人承担。

4.2 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 ,一份交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见证人(签字) 立遗嘱人(签字)

日年